建筑扣件式脚手架时现在国家倡导使用的,因其具有的承载力较大、装拆方便、搭设灵活、比较经济、加工简单、一次投资费用较低等优点也被广大施工方所认同。国家有关部门为保证施工安全规定建筑扣件式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50m,下面是扣件式脚手架不宜超过50M的依据:
(1)根据国内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及对国内建筑扣件式脚手架的调查,立杆采用单管的落地脚手架一般在50m以下。当需要的搭设高度大于50m时,一般都比较慎重地采用了加强措施,如采用双管立杆、分段卸荷、分段搭设等方法。国内在扣件式脚手架的分段搭设、分段卸荷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可靠、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。
(2)从经济方面考虑。搭设高度超过50m时,钢管、建筑扣件的周转使用率降低,扣件式脚手架的地基基础处理费用也会增加。
(3)参考国外的经验。美国、日本、德国等也限制落地建筑扣件式脚手架的搭设高度:如美国为50m,德国为60m,日本为45m等。本条提出的扣件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值[H],是考虑到脚手架是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结构,其结构安全度受人为因素影响很大,高度越高不安全隐患越大。为确保高层建筑扣件式脚手架的安全,特按照英国标准《扣件式脚手架实施规范》(BS 5975-1982)第33.7.6条作此规定。
从安全和经济考虑,根据我国的历史经验,建筑扣件式脚手架理论搭设高度HS在25m及25m以下不考虑高度安全系数。